期权卖方收入有限损失无限,为什么有人愿意做?
虽然期权卖方的收入有限,但他们愿意承担无限的潜在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权利金收入和风险管理策略。
以下是一些原因解释为什么有人愿意做期权卖方:
1.收取权利金
期权卖方在出售期权合约时会收取买方支付的权利金作为交易收入。这些权利金可以直接增加卖方的收入,并且在期权未被行使时,卖方可以保留权利金作为盈利。
2.高概率赢利
根据市场和统计学原理,大部分期权合约在到期时都不会被行使。因此,期权卖方可以利用这一特性,通过出售多个期权合约,以概率上的优势来获得收入。
3.风险管理策略
期权卖方通常会采取一系列风险管理策略来限制潜在损失。例如,他们可以根据市场条件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行权价和到期日期,以减少潜在风险。
4.对市场方向的判断
期权卖方通常倾向于认为市场价格不会在他们所卖出的期权合约的行权价上下波动。他们可能根据技术分析、基本面分析或其他策略来做出这样的判断,并相信他们所选择的期权合约将不会被行使。
期权做买方或者卖方交易都涉及风险,并且卖方的损失潜在是无限的。期权卖方应该在了解相关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后才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