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o swiftly responds to fraud allegations

華爾街見聞
2025.10.1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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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 “舊案” 引發的新風波。

作者 | 柴旭晨

編輯 | 張曉玲

近日,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起訴蔚來” 的消息引發市場關注。GIC 指控蔚來通過與其合作伙伴共同成立的武漢蔚能電池資產有限公司虛增收入和利潤,誤導投資者,導致 GIC 遭受投資損失。

面對這一指控,蔚來方面向華爾街見聞明確表示,此案並非新發事件,而是源於 2022 年 6 月做空機構 “灰熊研究”(Grizzly Research LLC)發佈的一份做空報告。蔚來強調,該報告本身就毫無依據,充斥着大量錯誤信息、無端猜測和誤導性結論。

事實上,這起訴訟的核心,是一場圍繞蔚來 BaaS 商業模式會計處理方式的爭議。

BaaS 即 “電池即服務”,是蔚來在新能源汽車行業首創的一種商業模式。在該模式下,消費者購買蔚來汽車時,可以選擇不購買動力電池,而是以租賃的方式按月支付服務費。以此降低消費者的初次購車門檻,同時,通過蔚來龐大的換電站網絡,解決續航焦慮和電池衰減問題。

為了支撐該換電體系,蔚來聯合寧德時代等產業夥伴,於 2020 年共同發起成立了蔚能。蔚能的商業邏輯是:蔚來將生產出的電池包出售給蔚能,蔚能作為獨立的 “電池資產” 持有方,再將這些電池租賃給選擇 BaaS 方案的終端用户,並向用户收取月度服務費。

而這正是 “灰熊” 做空報告和 GIC 訴訟所攻擊的焦點。

灰熊認為,蔚來通過將電池一次性銷售給其 “關聯方” 蔚能,提前確認了未來多年的電池租賃收入。報告指控,蔚來在 2021 財年通過向蔚能銷售電池,虛增了收入和淨利潤。灰熊試圖將蔚能描繪成一個為蔚來 “粉飾” 財報而設立的、非合併的表外實體,其本質是 “寅吃卯糧”,將未來的訂閲式收入轉化為當期的一次性銷售收入。

面對做空指控,2022 年 8 月,蔚來宣佈其董事會成立了獨立的內部委員會,並聘請了國際頂級的第三方律師事務所和法證會計師事務所,對灰熊報告中的指控進行全面、獨立的內部調查。

調查結論明確指出:“做空報告中的相關指控均無事實依據。” 蔚來在本次回應 GIC 訴訟時再次重申了這一結論,並強調:“蔚來作為在美國、中國香港、新加坡三地上市的企業,始終嚴格遵守三地上市的合規和企業治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 2022 年灰熊報告發布後,國際主流投行幾乎一邊倒地站在了蔚來一邊,認為灰熊的指控是對 BaaS 創新模式的嚴重誤讀。

德意志銀行指出:“灰熊對蔚來電池資產管理業務的擔憂毫無根據,商業模式的元素被嚴重誤解。” 摩根士丹利、摩根大通、大和資本等權威機構也相繼發聲,不支持灰熊的結論。

這些投行分析師普遍認為,將電池資產剝離至一個獨立實體進行專業化運營,是重資產行業常見的金融和運營策略,並非蔚來獨創的 “財務魔術”。這種模式(資產證券化)能夠優化企業現金流,分散風險,並讓專業團隊管理特定資產。

蔚能作為一家由蔚來、寧德時代等多方持股的獨立公司,其業務邏輯清晰,與蔚來之間的交易遵循了公允的會計準則。將電池視為商品一次性賣給蔚能,在會計處理上並無不妥,因為電池的所有權已經發生了真實轉移。

既然蔚來已有內部調查結論,且華爾街主流觀點也已對 BaaS 模式的合規性表示認可,那麼作為長期主義投資者的 GIC 為何在兩年後選擇提起訴訟?

市場分析認為,這背後可能有多重因素。從法律程序上看,投資者因股價下跌而蒙受損失,若認為公司早前的披露存在問題,便有權提起訴訟。GIC 的行動,可以被視為一種在投資失利後尋求法律途徑挽回損失的常規操作,而灰熊的報告則為其提供了現成的法律 “彈藥”。

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蔚來擁有較為充分的理據和來自專業機構的背書。然而,訴訟本身帶來的不確定性,以及對市場情緒的短期擾動,依然是公司需要積極應對的挑戰。

對於蔚來而言,最好的回應是繼續用穩健的運營、持續的技術創新和公開透明的溝通來證明 BaaS 模式的價值。只有當 BaaS 業務能夠持續為用户、為整個產業鏈創造清晰可見的價值,並最終體現在健康的財務報表上時,所有的質疑才會煙消雲散。

這場 “舊案” 引發的新風波,或許將成為蔚來在邁向成熟之路上,一次不可或缺的歷練。